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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山东肥城制定试点农机用油补贴方案
    山东省肥城市是农业机械农田作业燃油补贴5个试点县之一。肥城市在搞好普查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农田作业用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方案二),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以机械动力为主,同时考虑完成机械作业量,并根据不同机械前3年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出相应的应享受补贴的工作量,从而制定出统一的补贴标准:机播7元/千瓦,小麦机收21元/千瓦,机耕17元/千瓦,玉米机收29元/千瓦。
    肥城市确定仪阳、安庄、孙伯3个试点乡镇。仪阳代表城乡结合区,根据大中型拖拉机集中的特点,侧重补贴大中型动力机械;安庄代表农业大镇,根据村级服务网络比较健全的特点,侧重补贴重点村队;孙伯代表边远乡镇,根据农机服务专业户比较集中的特点,侧重补贴农机大户。补贴对象是试点区内拥有登记在册燃油动力机械的直接从事农田作业的农民和农机服务经营者(包括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户、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合作社等农机合作组织)。鼓励农机服务经营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侧重补贴大中型动力机械。
(山东省农机管理办公室 李清明 吕思光)
上传时间:2011/9/30    查看次数:3286次